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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议地理标志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

来源:中国品牌农业网  2011-10-11

编者按:在射阳大米产业发展过程中,我们对提升稻米整体品质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、促进农民增收、推进稻米产业化进程等方面,进行过许多理性思考和实践探索,积日累月,渐有所获。回顾起来,便有了“心思一得”。再推而广之,生发开去,形成一些材料。这些材料源自射阳大米产业培育过程,但又超出射阳大米产业界外。思之再三,还是在协会内刊陆续发表。希望业内同仁借此明晰产业发展思路。材料很不成熟,谬误、偏颇之处在所难免,也请各位领导、专家批评指正。

近年来,地理标志一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。何谓地理标志,地理标志有何作用,怎样发挥地理标志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,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发表一些看法,供领导和经济决策者参考。

地理标志由产地商品名称、产品特定品质、商品声誉、自然因素、人文因素五要素构成。“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些地区,该商品的特定质量、信誉或者其他特征,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”。世贸组织TRIPS协议有相似的表述。

地理标志是一种知识产权,早在19世纪下半叶,西方国家就认识到地理标志在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。国际上对地理标志保护有三种类型,一是专门立法如《原产地名称保护法》,二是采用反不正竞争法模式保护,三是商标立法保护。我国属于第三种类型。2001年缘于加入WTO承诺,后逐步在商标法中完善。国家工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。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,十分重视地理标志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。2009年1号文件将“地理标志”写进文件,2010、2011年的两会均有关于地理标志致富农民的《特刊》。

从2003年至2011年5月,我国地理标志注册1041件,其中浙江最多137件,山东101件、福建80件,江苏49件,我县“射阳大米”为 江苏首件集体商标,也是全国第一例稻米集体商标。全国92%以上的地理标志为涉农知识产权。故本文重点议论地理标志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。

一、地理标志的个性特征。

地理标志的本质特征是知识产权,纳入《商标法》体系,为了叙述方便,本文“地理标志”,泛指取得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的商品。

地理标志有许多个性特征,地理标志杠杆作用的发挥是由诸多特征决定的,经过探索、思考、综合分析,笔者以为地理标志具有如下特征。

1、产地标志性。地理标志往往与地理因素有关,某地的气候、温度、湿度、雨量、土质、水源都能造就特有的产品,商标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区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,地理标志商标直接表明产品的来源地,消费者容易识别、记忆。

2、品质特定性。能注册地理标志,都表明该产品具备特有品质的产品,通俗说的“土特产”往往都是地理标志,其与产品质量、产品声誉紧密起连的。

3、不可复制性。地理标志产品一般是不可复制的,所谓“橘生淮南则为橘”,挪个地方就不行了,武育粳3号品种长在射阳具有特有的食味、口感,长在盐都、建湖口感就不一样了,气候、土质使然。茅台酒、多种茶制品,都是不可复制的。

4、历史传承性。地理标志除了与地理因素相关,有些则与人文因素有关,涉及栽培生产技术,还有是人们经过若干年实践形成的加工工艺,配方、秘方,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产,所以具有历史传承性。

5、资源稀缺性。由于地理标志产品的地域局限,不可复制等因素,决定了地理标志资源的稀缺性,故而产品上市的量有一定限制,由于稀缺,方显珍贵。

6、客观实在性。地理标志商标指向都是实实在在的具有特有品质的商品,因此具有很强的客观实在性,不是通过人为炒作,人工包装打造而形成。

7、产品集团性。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地理、人文因素,往往在某一地域不是个别存在,有许多生产种植者,产品加工者,因而有显著的集团性,此类商品一般以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,容易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群体。

二、地理标志的杠杆作用。

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,国家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,归根到底是商标、品牌的竞争。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,不可忽视其重要作用。专家认为,“地理标志可创造更多的价值,促进农民增收致富,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,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,促进农产品出口增值,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”。也有专家还认为,“地理标志往往是一个国家、地区的名片,起到保护民俗,带动旅游,促进经济文化发展,提升开放水平的作用”。分析地理标志发挥作用的机制,可从以下几点来看。

1、效益提升的催化作用。地理标志产品具备特有品质及其稀缺性,决定其能以超常的价格面市,据统计,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的销售价格比其他同类产品高出20%-90%,有的甚至更多。山东“胶州大白菜”装在纸盒里认棵卖,每棵60元,远销。阳澄湖大闸蟹、盱眙龙虾等都能说明这个道理。

2、生产要素的集聚作用。由于地理标志产品有较好的增值潜力,生产、加工、经营地理标志产品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,对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有较强的吸引作用,有利于集聚资金、人才、生产技术等生产要素,投资兴业,扩大生产,开拓经营。射阳的大米加工业生产能力达到年处理180万吨原料,吸引了国际四大粮商益海嘉里来此投资。

3、市场开拓的推动作用。一般来说,地理标志产品有很好的内在品质,容易形成较好的市场信誉,地理标志产品容易识别,容易记忆,容易叫响,因而产品在开拓国内、国际市场方面,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。是普通商品、普通商标所不可比拟的。

4、特色产业的整合作用。地理标志可以为产业化、规模化提供平台,许多地方的土特产品,不乏好东好西,未进行地理标志注册时,往往不为人知或成不了气候。一旦以包括产地名称的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,成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,往往会声名大噪。以地理标志为纽带联结起来的特色产业必然会形成,能增强组织化程度,促进产业发展,产品提升质量,扩大产业规模。

5、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。地理标志是一种知识产权,地理标志产品一旦以商标注册,即受到法律保护,不光在国内,在国际上也将受到保护。而且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国内将受到优先、重点保护。可以依法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和地方经济的发展。

6、推介地方的名片作用。地理标志成为一个地方的品牌、名片的事例不胜枚举。人们往往先知道某品牌方知道某个地方,对提高地方的知名度,改善、优化环境发挥一定的作用。不少地方还利用地理标志组织大型节庆活动,更能起到推介地方的重要的作用。

三、地理标志的发掘运用。

我省地理标志注册49件,浙江注册137件,并非江苏的地理标志产品天生就少,而是地理标志的注册运用还未能引起各地高度重视。对发掘使用地理标志促进农业特色产业、农业产业化的推动作用缺乏足够认知,因而在许多地方这项工作是大有作为、大有可为的。

一、地理标志的发掘、培育。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,许多地方蕴芷着地理标志产品,在于“慧眼识珠”。要有有心人去做探索、揭秘、总结的发掘工作。射阳大米原本是传统而普遍的产品,但有了令人信服的“天、地、人合一”的地理人文因素,转身为地理标志产品,我县十大特色产业绝大部分可以成为地理标志产品。大闸蟹的名称叫得很响,其实大闸蟹名称来自射阳,早在1956年苏北第一档潮闸射阳河闸建成后就有大闸蟹之说,目前,全国70%、阳澄湖80%的蟹苗来自射阳,大闸蟹名称应“认祖归宗”。

地理标志产品也可以培育,实践证明有适宜的气候、水土等优越环境,让外地物种落地生根,可以培育出有独特品质的产品。“烟台苹果”原来是由日本富士引进的,溧阳“社渚青虾”也是近年外地品种引进养殖培育起来的。

二、地理标志的注册、宣传。有些地理标志产品在历史上流传久远,但必须注册,注册是对知识产权的依法保护,同时也是产品宣传的有效途径。地理标志产品都是以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来注册。一般都要组建相应的产品、产业协会作为注册主体。地理标志产品的注册必须提供足够的依据,特别是产品的特定品质、地理、人文因素、信誉情况的翔实资料。有些不具备地理标志特征的,勉强注册了也起不了多大作用,还落个“东施效颦”之嫌。

和其他产品一样,地理标志也需要进行宣传,由于地理标志产品有一定特点,便于记忆,所来宣传起来容易扩大影响。建立专门网站,召开新闻发布会,各种广告宣传,参加有影响的会展,都是推介宣传的好形式。

三、地理标志的运用、提升。最大限度地运用地理标志,实现产业发展和效益提升,是注册地理标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因此运用好地理标志是关键。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,提高产品的种植、加工水平,要在“标准化生产,规模化加工,集约化经营”方面下功夫。要提升地理标志产品质量,保护产品的绝对信誉,也不可盲目扩张、吸纳,冲淡产品的质量、信誉。

要进行整合提升,逐步形成规模种植、规模加工的产业群体。可以以企业集团形式,统筹经营,能提升竞争力;可以采取公司+合作社+农户形式进行运作;也可以借鉴日本、台湾农产协会的先进模式,形成良种培育、生资供产、栽培技术、产品加工、经营销售、资金融通为一体的经济合作组织。借以推进产业化进程,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。

四、地理标志的管理、保护。只有强化管理,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。要按照国家《商标法》、《质量法》等强化地理标志的管理,正确使用好GI地理标志专用标识,要健全《集体商标(证明商标)使用管理规则》,要强化行业自律,健全商标使用办法。行业协会要发挥管理职能,实行统一管理,包括质量管理、生产标准、包装标识、基地认证、许可使用、行业监管、品牌宣传、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。

要强化地理标志的保护。地理标志产品往往因为市场声誉好,产品价格高,销售渠道畅而被人假冒。首先,从内部规范使用商标和地理标志标识,可从另一方面提升保护力度。同时,依法进行保护,发现假冒情况及时投诉、举报,采取行政的、刑事的、民事的等方法维护地理标志的合法权益,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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